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鼓励国内外的组织或个人资助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奖励科技人才。科技捐赠额较大的,根据捐赠人意愿,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个人名义设立科技专项基金。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