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门间协调合作制度,健全工作体系和机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建设和专业人才的培养与使用。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