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民营科技企业促进条例第十八条已废止市、区、县(市)政府应当建立用于孵化中小科技企业的创业机构,为民营科技企业创业和成长创造条件。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