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民营科技企业促进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市、区、县(市)政府可以建立专项资金,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对其择优重点扶持。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