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设立土地储备资金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封闭运作,分账核算,实行预决算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土地储备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土地储备资金的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