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第三条已修改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科学规划与合理布局、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政府监管与企业实施、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