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辖区内凡列入污染源自动监控计划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自动监控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保证正常运转,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自觉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