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辖区内开采矿产资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开采活动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废石和尾矿等废弃物,造成矿山环境破坏的,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恢复。采矿权人应当按照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缴存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