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十一条已修改代表团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内容不属于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由主席团决定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代表在代表议案截止时间后提出的议案,也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