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三条已修改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一)主持代表大会会议;(二)领导代表大会各委员会的工作;(三)向会议提出议案和决议草案;(四)组织审议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和有关报告;(五)依法提出省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的人选;(六)主持会议选举,提出选举办法草案;(七)决定议案、罢免案、质询案的审议程序和处理意见;(八)发布公告;(九)决定需要由主席团决定的其他事项。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