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二章 资金支持第九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信用担保的扶持政策,采取政府为主、社会为辅、多元募集、滚动发展的形式筹集担保资金,组织和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互助性融资担保,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