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省人民政府制定本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行统筹规划。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中小企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本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