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五章 市场开拓第十九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制定或者参与制定技术标准,提高产品质量,为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