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绩效管理条例/第二章 绩效管理规划和年度绩效目标第十一条有效绩效管理规划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本单位主要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概述;(二)履行主要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总目标和主要指标;(三)影响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关键因素分析;(四)完成目标和工作任务的方法、措施;(五)和绩效管理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