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十六条有效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行政部门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应当开办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刊播法制宣传教育信息及公益广告。文艺团体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