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条已废止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实行培训记录的核实与存查制度,建立驾驶培训机构质量排行榜,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实行教练员违章记分考核制度和培训制度,建立教练员信息管理系统,公开教练员信息;建立培训机构公共信息平台、咨询服务网络,实行一站式服务。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