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条例/第三章 教练员与学员第十五条已废止教练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教条件,经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书,方可从事驾驶培训教练员工作。申请教练员资格考试,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驾驶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等资料,到市级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机构报名,按照规定参加统一考试。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