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规划第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