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依法募集资金,发展残疾人事业。基金会资金、财产的使用和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向社会公开年度收支情况。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