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规范养犬管理和养犬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