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族风格建筑条例第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民族风格建筑规划区内不按规划建设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