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十四条已修改自治州、县(市、行政区)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基金,用于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管理,专款专用。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