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运输、邮寄或者携带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州、县(市、行政区)境的,须经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批准。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