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教育督导条例第九条已废止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督学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督学分为专职督学、兼职督学和特约督学。兼职督学、特约督学与专职督学享有同等职权。督学的条件和任免办法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