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二十条有效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