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二条有效地处边远的医疗机构,遇到危重病人或重大救援任务,且当地无血站(中心血库)及时供血,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必须进行检测,达到质量标准方能使用。采集的血液数量应于十日内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