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窃电金额按照窃电量与窃电时间内的当地电力销售价格(含国家允许征收的各种电费附加)相乘计算后认定。

实施分时电价的用户,如果不能确定窃电时段,电力销售价格按照平时段电价计算。

实行分时电价的用户,以改变分时计价时段窃电的,窃电金额按照改变时段的用电量乘以最高时段的电价来计算。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