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章 房地产中介服务第四十一条有效房地产中介服务从业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后,方可在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中介服务活动。房地产中介服务从业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受聘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不得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