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章 房地产中介服务第四十条有效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咨询、经纪等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国家有关房地产中介服务从业资质的规定,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中介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