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章 房屋租赁第三十五条有效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和保护责任、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能否转租及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