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司法鉴定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废止出租、出借、转让司法鉴定许可证的,由省司法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司法鉴定许可证。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