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二条已废止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作物、林木品种的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