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十七条已废止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小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的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凭当地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登记证明办理营业执照。对符合条件的,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登记。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