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发言和表决第五十一条已废止代表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须经会议执行主席许可,并由会议执行主席安排发言顺序。代表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每次一般不超过二十分钟;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发言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代表可以联名发言,也可以书面发言。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0年3月9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