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一个月前,本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将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以及上年度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主要内容,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汇报。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0年3月9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