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各项工作报告经代表团审议后,会议根据审议情况可以分别作出相应决议。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经代表小组审议后,会议根据审议情况可以作出相应决议。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0年3月9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