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列入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机关或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0年3月9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