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七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立秘书处,在主席团领导下进行工作。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并根据需要设立办事机构。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立办事机构,在主席团领导下进行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0年3月9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