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一条已废止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主席团成员出席始得举行。主席团会议的各项决定,须由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0年3月9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