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重大事项,加强检查和监督。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