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第三章 工作责任和社会责任第十条已修改各地、各部门应当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实行领导负责制。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