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的规定第四条有效执法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一)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决议、决定的基本情况;(二)为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三)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四)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情况;(五)对执法过错、错案责任的追究及赔偿情况;(六)执法中的违法、渎职行为及其查处情况;(七)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检查的其他事项。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