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四章 公路路容路貌管理第二十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公路路面整洁的义务,不得向公路抛撒、排放杂物或者污水。来往车辆应当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抛撒滴漏。污染公路的,应当及时清理或者承担清理费用。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