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章 公路路产管理第十二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车辆违章或者交通事故时,对涉及公路路产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交通主管部门协同处理。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