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修改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老年节所在月为本省敬老活动月。敬老活动月期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开展敬老、助老活动。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