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四章 社会服务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建设开放式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和数据库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开发适合老年人电子商务等应用技术和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建立多种类型的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咨询、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申请政府补贴和法律咨询等服务。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