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废止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对其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司法鉴定工作。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