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二章 管辖与委托第九条已废止行政执法机关发现受理的行政执法事项不属于自己管辖,应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并告知相对人。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3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