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社会科学普及应当从社会实际和公众需求出发,采取举办讲坛、讲座、咨询、展览、文艺演出,出版书刊、电子和音像制品等形式普及社会科学知识。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