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有效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